发布时间:2019-12-06 10:54:10 热度:729
食品、公共场所许可证办理指南(新开业)
一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二 、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三 、建立卫生制度。
四)、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1、到市行政总汇领取、填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市卫生监督所对现场和设计图进行卫生审查,审查合格者,出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申请人按图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验收,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书》, 验收合格者,市卫生监督所签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一、申请登记:领取、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分别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表》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2、法人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3、从业人员的体验、培训、登记表及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生产经营场地地形图(四置图)
5、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包括办公室、生产加工经营场所、检验室、辅助建筑、仓库等)
6、场地产权证明或租借合同
7、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简述及示意图
8、生产、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生产车间或厨房、洗涤间、布草房等加工经营场所)
9、食品生产及加工企业需要提供产品原料及配方、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标签、说明书、水源及水质资料。
10、食品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11、必要时提供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和评价报告
12、卫生管理制度。
13、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二、受理: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
三、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四、领证:卫生许可证核准后,通知请人,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江门市行政服务总汇交行政收费和办理领证手续。对通知不来领证的,逾期30日作自动放弃申请。
审批时限
根据《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卫生许可证申请审批时限如下:
一、卫生监督部门自收到《卫生许可申请书》等申请资料5个工作是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卫生监督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三 、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发发放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 、办证地址:
卫生许可证申请接件及发放窗口:江门市行政服务总汇卫生局窗口